根据工作需要,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拟面向全市各县区纪委、县区人民检察院选调1名办案业务骨干。现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中共党员。县区纪委担任室主任以上职务、县区检察院担任反贪局、渎侦局副局长以上职务。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政治思想好,清正廉洁,身体健康。
4、办案业务骨干应在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或县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和渎侦岗位从事查办案件工作5年以上,牵头主办过5件以上有影响的大要案件,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能独立组织查办案件,有较强的案件突破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二、选调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先到工作所在地县纪委、监察局报名,填写《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资格审查。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先按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填好《××县区报考市纪委机关工作人员花名册》,连同考生相关资料,于2011年6月15日前报送市纪委干部室。
3、考试考察。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另行通知。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7日至6月13日。
2、所需资料:《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由县区纪委负责对报名人员有关证件的原件进行初审)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考人员另须提供本人主办5起大要案的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一律不退。
3、请各县区纪委及时将本公告翻印给县区检察院,并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干部室负责解释。
附:1、《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县区报考市纪委机关工作人员花名册》
中共永州市纪委
2011年5月31日
相关附件: 选调办案人员公告(2011年).doc[点击下载]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