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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法院出台院领导巡查制度促机关效能建设

发布时间:2012-12-07 15:14:45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本网10月13日讯为切实落实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审判工作秩序和干警队伍的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各种存在的问题,新田县人民法院从今年起施行院领导巡查制度。

巡查工作由一名院领导会同综合部门负责人进行,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机关各庭、处、室、科和基层法庭进行巡视、检查。巡查内容为各部门的内务管理、干警工作作风、纪律作风以及审判、执行工作秩序等情况。巡查领导要及时讲评发现的情况,对好的方面应予及时肯定表扬,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批评、指正。如发现有违反纪律和制度规定的,及时交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作出处理。巡查后,由政工科负责将巡查情况予以书面通报。

具体实践中做到了“三个化”:一是巡查内容明确化。巡查项目包括干警是否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审判庭开庭利用率、政治业务学习时间有否缩水、卫生包干区及办公室内务是否整洁,开庭着装是否规范、落实布置任务是否高质高效等。二是巡查次数量化。要求当月巡查院领导对相关项目的巡查原则上不得少于2次,以便更好地与一些定期检查工作(如环境卫生每月月底进行一次检查)结合起来,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三是巡查通报内容具体化。对工作表现不好的部门、干警该点名的点名,该批评的要批评,对查实的内容要具体点明,避免含糊其辞,使之有所触动,相关项目属岗位目标责任制规定要扣分的,按规定严格执行。

据初步统计,这项制度实施以来,院领导共不定期巡查达60余次,发现并纠正各类存在问题20余个,编发《巡查通报》近10期,对5人次进行了经济扣罚或纪律处分。(新田县纪委翰宇)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