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10月18日讯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促进重点项目责任制落实,切实为重点项目建设排忧解难,近日,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开展效能监察专项活动。这次活动从9月下旬开始,至2012年1月结束,监察范围和对象为永办〔2011〕33号文件确定的重点项目及项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监察的主要内容为重点项目的许可审批办理情况、政策、制度落实情况、排忧解难和服务措施的落实情况、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情况、重点项目建设周边环境情况、重点项目日常调度情况以及重点项目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分解任务,力求取得实效。各县区(管理区)和市直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本县区(管理区)和本单位联系的重点建设项目的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并督促认真实施。(市纪委效能室)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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