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10月10日讯近年来,道县针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三不适应”问题,积极采取“三建立”措施,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确保审计效果,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一是针对不离不审,与干部监督不相适应的问题,建立领导干部年度审计制度。审计部门根据县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每年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地选择部分县直各部、办、科局和乡镇党政“一把手”进行审计,实行三年一个周期,普审一遍,有效地加大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力度,把腐败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针对先提后审,与干部教育管理不相适应的问题,建立领导干部审计档案。将领导干部任期内年度审计材料立卷归档,离任时,结合评价干部任期内的绩效,客观地反映干部任职的全过程。
三是针对先离后审,与干部任用不相适应的问题,建立先审后离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先审后离的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价党政领导干部在任期内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增强组织部门考察作用干部的真实性。(永纪宣)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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