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11月10日讯党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来,祁阳县采取“三个严格”举措狠抓《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一是严格学习宣传。该县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投放廉政公益广告、开办廉政文化专栏、举办廉政知识竞赛,在重大节假日向领导干部赠送廉政书籍、发廉政短信、寄廉政贺卡等形式,对《廉政准则》“8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了全面深入宣传教育,确保党员领导干部“8个严禁、52个不准”会背会说会讲,入耳入脑入心。据统计,全县各级各部门共组织学习宣传《廉政准则》300多场次,参加学习培训的党员干部超过5000多人次。
二是严格对照检查。县委分别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全县各单位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情况进行检查。督查组严格按照“8个严禁、52个不准”要求,通过听取“一把手”汇报;查看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实施方案、民主生活会记录、党员干部学习笔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个人自查自纠报告、整改方案等文件材料;采取召开群众座谈,了解各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群众评议、公布整改方案、班子作出公开承诺等方式,确保“8个严禁、52个不准”贯彻落实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该县坚持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与建立健全“一书八制”(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报告制度、检查制度、警戒制度、考核考评制度、选拔作用干部征求纪委意见制度、县委常委抓点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工作机制有机结合,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的监督,最大限度地杜绝和减少违纪违规现象发生。今年1至9月,县纪委共收到反映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信访举报件14件次,目前已全部结案,给予党纪政纪处理2人,组织处理3人。(祁阳县纪委邓巧玲邓玮)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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