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12月29日讯根据省、市政府的要求,今年市本级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再削减40%,年检年审削减40%,目前我市行政许可项目147项,非行政许可项目16项,年检年审20项,其它经济社会管理服务事项142项。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打造效能政府,2011年12月23日,市政协副主席、市监察局副局长彭爱华主持召开由市审改办牵头,市法制办、市编办、市人社局和市政务中心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的新一轮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会议。
首先,研究确定了此次行政审批改革的清理范围。范围包括:《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永州市人民政府令〔2011〕第1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和保留的年检项目目录的决定》(永州市人民政府令〔2011〕第2号),《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下放和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永政办发〔2011〕6号)以及其它经济社会管理服务事项。
其次,研究确定了此次行政审批改革的清理原则。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对国务院、省政府第235号令决定取消和调整的项目予以取消和调整;(2)对虽有法律设定依据,但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难以达到管理目的的,予以取消或调整;(3)对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予以取消或调整;(4)对一个审批事项多部门、多环节审批的,必须按照相同或相近职能由一个部门承担和职责一致的原则进行调整,该取消的必须取消;(5)对通过质量认证、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的,予以取消或调整;(6)对虽有法律设定依据,但近几年均未实施的,或者根据管理实际需要近几年无需实施的,予以取消或者调整,或者不予公布。(7)对市级以下机关可以实施的,必须按照方便申请人、便于监管的原则,下放管理层级。
再次,研究确定了拟取消、调整、下放、不予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研究拟确定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项,13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合并为6项,下放县(市)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15项,暂不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10项。暂不公布1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暂不公布年检项目3项,合并年检事项2项。下放县(市)管理层级的其它经济社会管理服务事项6项,暂不公布的其它经济社会管理服务事项31项。6项其它经济社会管理服务事项合并调整为3项。
此次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削减了行政审批事项,缩短了审批时限,优化了群众办事环境,为打造廉洁、效能政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市纪委效能监察室)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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