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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四项措施专项治理工程领域突出问题

发布时间:2012-12-07 13:26:53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本网3月21日讯为认真贯彻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暨全市反腐败工作会议、市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暨执法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宁远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专项治理意见,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明确工作任务,巩固专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为建设“五个宁远”提供规范有序的工程建设秩序。

一是深入开展项目监督检查,认真抓好问题整改。督促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制度的落实,致力源头治腐。督促重大项目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制度的落实,完善重大项目信息平台,建立重大项目报告档案。督促项目建设廉政承诺制度的落实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与项目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签定《项目建设廉政保证书》;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城建体系建设制度的落实。继续深入开展项目清查与问题治理。对2007年1月1日以来的规模以上(200万元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清查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不留死角死面。及时开展新立项、开工项目的滚动排查。专治办组织各相关单位对2011年4月以来新开工的项目实行滚动摸排,建立健全排查工作机制和工作档案。三是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台账。四是认真抓好突出问题整改。

二是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治理,规范行政行为。把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教育、卫生、农业开发、城区房地产开发等行业和系统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领域,带动全局工作的开展。在重点环节治理上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策行为。督促各相关部门严格遵守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规则和程序,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总体要求,坚持重大项目集体决策、专家评议和论证、社会听证、公众评价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手续,各相关部门加强审批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禁越权审批项目。进一步加强对招标投标等环节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对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收取管理费出借资质等问题进行专项清理。严厉打击肢解工程、规避公开招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与使用。

三是创新监督管理模式,提高工程建设监管水平。推行招投标制度改革,加快电子招投标制度建设。加速推进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加快阳光运作制度建设进程。加强对招投标的行政监督,加快电子监察手段建设步伐。

四是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各级各部门明确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并实行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摆在重要位置,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工程建设领域大要案件,并进行深入剖析,认真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及时完善和健全相关制度。(宁纪宣)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