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4月19日讯2012年2月,一封群众举报信寄向江华纪委信访室,反映该县涛圩镇涛圩村支部书记李某存在挪用村集体资金10多万元用于赌博等问题,在当地群众中影响较坏。
县纪委接信后,高度重视,派专人指导镇纪委组织对涛圩地进行财务清查,并从外围了解有关情况,进行取证核实。初步查明,该村干部存在收取村级收入由自己管理、三年未清算账目、涉嫌挪用村门面出租收入等问题。
县纪委及时成立调查组,对李某任支书期间存在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现已查明,李某利用经管村级收入的便利,共收取村级收入19万余元,挪用应支付村级活动中心工程款的5万余元用于打牌,隐瞒门面出租收入27000元不入村账,用于个人投资及开支。李某同时还存在收受他人贿赂等问题。李某的行为涉嫌严重违纪,县纪委已责成涛圩镇党委对其立案调查。由于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违法,由县公安局对其立案侦查。由于处理及时,得到了当地群众的肯定。
该案表明,要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加大对村党支部书记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村务公开的规定,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村级资金用于村级公益事业。(江华纪委徐元敬)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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