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4月18日,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向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直各单位发出〔2012〕8号文件〕全文如下:
为切实整顿作风,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领导干部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一律予以免职,不是领导干部的公职人员,当年度考核一律评为不称职(不合格),并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一、在履行公职中索、拿、卡、要的;
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损害经济发展环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三、参与赌博的;
四、酒后驾车的;
五、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扯胡子、打麻将、炒股票、玩电脑游戏或到歌舞厅、洗浴场所等休闲娱乐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人事调整安排的。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