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5月31日讯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出台《关于“六个一律处理”的组织实施方案》,制定三项硬措施,确保市委市政府《关于“六个一律处理”的通知》(永办发〔2012〕8号)精神落到实处。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在县“深入基层听取民意解决问题”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县“六个一律处理”工作办公室,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副主任。办公室设县纪委,下设监督检查组和问责处理组,负责“六个一律处理”纪律落实情况的综合协调、督查处理和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监督检查组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及时了解掌握全县“六个一律处理”纪律贯彻落实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负责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受理举报投诉,并对受理事项进行转办、催办和督办;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对典型案件和好的管理举措进行宣传报道;负责对“六个一律处理”纪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涉及违纪案件移交问责处理组处理;负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作风问题从制度、机制建设方面提出建议等等。
问责处理组负责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领导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遵守“六个一律处理”纪律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把监督检查中各责任单位报送的违反“六个一律处理”纪律的案件进一步进行调查核实;按照规定对违反“六个一律处理”纪律的人员进行处理,对不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单位实行通报批评。
三、履行承诺,加强保障
各乡镇场和县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向县委递交遵守“六个一律处理”承诺书,交县“六个一律处理”工作办公室保存;其他干部和公职人员向本单位主要领导递交遵守“六个一律处理”承诺书,交单位纪检组(纪委)保存。同时,县财政要为“六个一律处理”工作办公室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该项工作顺利开展。(江华县纪委李祚国)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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