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6月13日讯近年来,江永县以民本民生为着眼点,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标,坚持维权与维稳、执法与普法、监察与服务“三同行”,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着力推动劳动监察水平全面提升,切实保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广大农民工劳有所得。
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上,坚持维权与维稳同行。一方面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快速处理案件的绿色通道。在完善受理制度、规范处理程序的基础上,做到快速立案、及时调查、妥善处理。另一方面,狠抓工作落实,着力提高案件调处效率。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将立案、调解、审理工作有机结合,减少了案件处理成本,提高了案件调处率,特别是优先快速调处了农民工工资拖欠类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2010年以来,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32起,结案132起,结案率100%;共为农民工追讨工资98.6万元;清退劳动者押金12.78万元。
在创新工作途径上,坚持执法与普法同行。借助有线电视台、红网手机报、互联网等平台,集中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与劳动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手册资料等方式,广泛普及企业和劳动者法律意识。同时,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通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执法行动,主动监察用人单位,对存在违法现象的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规范全县用工环境。三年来,该县共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56户次,涉及劳动者4631人;非国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
在服务企业上,坚持监察与服务同行。一是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将查处与预防相结合,实行人性监察、和谐执法;二是加强对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及时召开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在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三是加大工伤保险工作力度,积极做好农民工参保、因工伤残人员认定等相关事项。截止目前,已实行工资集体协调制度的企业134家,占全县建立工会组织企业的64%;共有1.3万名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征收保险金额达30万元;共认定了38名农民工的工伤,拨付工伤保险赔付94万元。(江永县纪委卢加文)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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