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6月28日讯今年以来,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政府)确定的2012年为民办实事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四深入两结对一测评”活动,将省市分配到该县的为民办实事20项考核指标任务分解细化,责任到人,重点创新体制机制,多措并举,严格要求,全力以赴把实事项目办好办实,让实事工程最大限度惠及于民,确保全面完成省市分配到该县的为民办实事20项考核指标任务。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根据省市委(政府)的要求,该县决定,为民办实事的实施工作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全面负责,日常协调工作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负责,县直责任单位分管副县长为具体责任人。全县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进一步增强办实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并组建专门责任班子具体抓落实,确保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分级负责、通力合作、加强协调、真抓实干,确保工作质量和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要开辟绿色通道,为办好为民办实事提供优质服务。在加大资金投入,确保专款专用。
三、强化机制,建管并重。对已办实事项目要认真组织回头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要加强已办实事项目的后续管理,及时研究和完善推进项目后续管理的政策措施,争取上级部门对项目后续管理在人力、财力等方面的支持,真正把实事项目办成长效的惠民工程。
四、严格考核,奖罚兑现。对相关责任单位采取月高度、季自评、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达标和不达标两种。凡年终考核为达标的,其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等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到20%;凡年终考核为不达标的,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年度考核中定为不称职,所在单位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12%,对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加强监督,严格追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力度,在实施为民办实事过程中,玩忽职守、政令不畅、敷衍塞责、互相推诿的,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有问题的,乱设关卡、乱摊派、乱收费的,挪用、挤占、抵扣、滞留为民办实事资金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据党纪政纪严肃查处。(江华县纪委李祚国)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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