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举报电话:12388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廉政新闻 > 正文

江永县“三个确保”切实抓好低保发放

发布时间:2012-12-07 12:51:5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本网8月31日讯近年来,江永县不断加强低保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突出“三个确保”的工作理念,切实做好低保工作,让真正困难的群众生活得到保障。2010年以来,全县共收到中央低保金2028万元,涉及低保对象27433人。

一是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专款专用。以管好城乡困难群众“救命钱”为宗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要求,坚持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基本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促进了社会稳定。同时,为加快低保资金拨付进度,县民政部门及时制定用款计划,县财政部门在设立低保资金专户的基础上,按计划拨款,由县信用联社实行打卡发放,确保了低保资金按月、按季发放。据统计,全县2010年累计发放低保对象158202人次,发放资金964.339万元;2011年累计发放低保对象160462人次,发放资金1314.7万元。

二是严格发放程序,确保安全高效。为使低保资金发挥最大的保障效应,采取分类施保、突出重点的方式,严格发放程序。一方面,根据低保对象定期申报和家庭收入定期核查情况,并经过民主评议、张榜公布等程序,将低保对象按家庭人员情况和困难程度分成A、B、C、D四类,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其中,四类低保金月发放标准为:A类90元、B类80元、C类70元、D类60元。另一方面,对“三无”人员,子女完全无能力赡养的困难老人、重度残疾人员,大病重病患者家庭,除全额或高额享受低保待遇外,还通过发过节费、慰问金等方式予以补充倾斜,突出使用重点。

三是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在实施过程中,规范低保资金申请、审批、发放和监督的程序,坚持“严把五关”,即严把申请入口关、入户调查关、收入评定关、监督关、审批关,并建立相应申报审批责任卡制度。此外,按照“应保尽保、特困重保、超标退保、阳光施保”的原则,明确收入测算标准及方法,将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的困难户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在管理模式上,实行动态管理,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人员有进有退、补助有升有降”,最大限度实现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各责任单位相互配合,相互衔接,按居住地划分管理对象,切实做到变化随时上报,资料随月运转,进出随月更新,低保户随居住地管理。统计数字显示,全县2010年收到中央低保金890万元,发放低保对象13368人,人均月补差58.4元;2011年收到中央低保金1138万元,发放低保对象14065人,人均月补差82元。

到目前止,该县民政人员没有因低保发放工作受党政纪处分。(江永县纪委卢加文)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