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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对纪检监察揭露的重要问题实行“三问”

发布时间:2012-12-07 12:51:38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本网8月28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促进依法廉洁高效履行职责,近日,祁阳县纪委监察局出台《祁阳县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问廉问效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对纪检监察机关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揭露的重要问题,及时实行问责问廉问效。

纪检监察涉及“三问”的情形主要有:违反规定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或在上述活动中有不廉洁行为的;在执行公务活动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礼物,有“吃拿卡要”等行为的;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擅自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违规调剂、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违反规定组织或参与出国(境)公费旅游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职务消费明显超出有关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本单位政务财务不公开、私设“小金库”或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办法》还规定:“三问”处理情况纳入单位和本人年度考核,作为考核评定、奖励惩处、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凡受到警示训诫、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其调资、职称评定、选拔任用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祁阳县纪委王福生)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