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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严格财经监管防止“小金库”

发布时间:2012-12-11 13:30:51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本网5月5日讯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的精神,江华县严格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财经监管,采取六项措施,坚决防止账外账、私设“小金库”不良行为发生。

一是加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财经纪律教育。该县纪委定期或不定期对群众反映敏感的单位领导进行预警提醒,今年以来,共对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65人次,对群众举报有涉嫌违纪违法苗头的干部进行信访谈话15人次。二是严把领导干部选拔关。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运用廉政鉴定等方式,加强领导干部选拔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财经纪律意识淡漠、廉政道德表现不良的人员混入领导队伍。今年以来,该区纪委通过廉政鉴定,筛下拟评先评优或拟提拔担任领导岗位推荐人选共9人。三是推进财经管理体制改革。设立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在各乡镇和县直预算单位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撤销各单位原基本存款帐户和收入过渡户,统一设立零余额帐户和往来资金专户,各单位每收入一笔款项都缴入国库专户,每支出一笔钱都要严格按预算规定进行审批。四是严格财务监督。组织人员深入重点投资项目等敏感部门和单位,协助有关单位规范财务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这些部门落实依法行政、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坚持每年开展一次以上的财务全面审计。五是严肃查处帐外帐、私设“小金库”行为。实行信访快捷处理机制,坚持有报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凡是发现有私设“小金库”迹象的都不放过。去年该县纪委查处私设“小金库”案件1件,处分1人。六是坚持查纠结合,防止同类型案件发生。实行一案一通知四报告制度,每办结一件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向全县各单位通报,要求被查处单位进行一次回头看,做到不仅有调查报告、审理报告,还要有案例剖析报告,分析案件类型,找出发案原因,并向发案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发案单位限期作出落实整改报告,切实整改。(江纪宣)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