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县纪委在查办案件工作中积极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充分发挥警示训诫防线事前防范、动态监督、保护挽救的三重功效,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2007年以来,全县共实施警示训诫192人,涉及科级以上领导干部51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较往年下降40%;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投诉下降25%,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群众满意率上升了20%。
一是在筛选案件线索时实施警示训诫。注重从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中分类筛选入手,加快受理信访举报信件和案件线索,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并根据相关规定分流办理;二是在案件初核初查后实施警示训诫。对查结案件线索后,厘清干部所犯错误的类别和性质,由相关室拟定意见上会研究确定分类实施警示训诫。通过认真筛选警示训诫对象,积极排查,及时解决了群众信访问题,降低了存查率,提高了查结率,真正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07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8件,办结率97%,2008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4件,办结率达100%,呈现出举报下降,信访办结率提高的新特点。三是在立案案件处理中实施警示训诫。对涉案人员的性质和情节进行区别,根据其错误大小、情节、危害程度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对警示训诫和处分意见一并移送审理室审核,通过三级审核机制,最大程度的防止了以警示训诫代替党政纪处分,达到了查办案件的目的。(江纪宣)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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