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宁远县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政务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
一是强化窗口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明确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中心”窗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中心”窗口工作负全责,定期进行指导,及时解决问题和困难。二是实行分管单位窗口工作负责人负责制。窗口单位的分管领导对本单位在“中心”办理的审批和服务事项把关,负直接领导责任。三是建立择优选派窗口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机制。窗口工作人员由单位推荐,“中心”配合人事部门按照“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服务优”的要求进行考察,并发文明确。四是严格“中心”统一规范运行要求。凡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一律由各单位在“中心”的窗口受理和办结,在“中心”银行统一收费,单位不得再另行受理和收费。五是建立健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考核体系。窗口的绩效考核结果按40%的比例计入县委、县政府对窗口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成绩,窗口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评优指标单列,由“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六是严格执行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坚决追究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按照《宁远县行政首长问责暂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宁纪办)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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