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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多举措提高行政效能,承接沿海产业转移

发布时间:2012-12-11 10:36:36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为抢抓机遇,积极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新田县多举措提高行政效能,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和开放型经济,进一步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

一是实行项目审批全程限时代办制。凡落户工业园的企业由县工业园管委会代办,落户循经济工业城的企业由县循环经济工业城管委会代办,落户方达工业区的企业由县方达公司代办,落户石羊工业园的企业由石羊工业园建设指挥部代办,其他规模工业企业落户由县经委代办,房地产投资项目由县规划建设局代办,涉及其他部门的手续由县规划建设局协商相关职能部门代办,农业企业由县农办代办,旅游投资企业由县旅游外事侨务局代办,投资其他特种行业的企业由特种行业主管部门代办,外资企业由县商务局代办。代办服务实行七个工作日内限时办结,实行“零”收费,代办所需要费用由县财政拨付。

二是实行否定报告制。凡对引进项目实行否定的部门,应向县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经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后才能否决。对擅自设置障碍拖延不办或缓办,阻挠、影响项目建设的单位或个人,要追究所在单位或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三是实行工业园区“封闭式”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园区内工业企业进行各种名目的检查,确有必要的检查,经县优化办批准,并由园区管委会同意(石羊工业园由石羊工业园建设指挥部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是严格执行“六不准”。不准对外商投资者进行人身住宿检查;不准向外商投资企业乱摊派、乱拉赞助及索、拿、卡、要;不准随意查、封外商投资企业的财产和帐目;不准随意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车辆进行检查、罚款或扣留;不准强行向外商投资企业推销产品、介绍就业和承建工程;不准干扰、破坏外商投资企业的正常生产。(新纪办)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