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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加大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交流任职力度

发布时间:2012-12-11 10:35:38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近年来,市委按照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在县区、市直单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任职中,健全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职务回避交流制度,严格把关,确保任职人选不从本地、本部门产生。10月份,在对市直部分单位的缺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检员的提拔任职中,严格按照湘纪发[2008]1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意见》的“派驻纪检组长不从驻在部门产生,须交流任职,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一般不从本部门、本单位产生,须交流任职”要求,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档案局、市双牌水库管理局、零陵监狱等六个单位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检员)人选均从外单位产生。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现上述各单位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检员)已到位。(永纪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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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