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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纪委“四严格”强化党员干部过“廉节”

发布时间:2012-12-11 10:34:18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切实抓好两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新田县纪委采取“四严格”措施,强化党员干部过“廉节”。一是严格纪律要求。专门下发文件,重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要求节日期间不准用公款向领导干部赠送或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不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准借娱乐为名进行赌博;不准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用公款高消费娱乐;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进行旅游;不准公车私用。二是严格重大事项报告。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节日期间外出、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嫁娶、参加商业庆典以及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情况要向县纪委报告;一般党员干部要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并在本单位纪委(纪检组)登记备案。三是严格财务报销。要求县会计核算中心把好节日期间发生票据的审核关,对旅游景点消费的票据和事实不详的食宿票据坚决不予报销,并及时向县纪委报告。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并在节日期间分组包片,组织人员对各商场、超市制售代币券和领导干部收受礼金、参与赌博、公款旅游等不廉洁行为进行明查暗访或突击检查,发现顶风违纪者,一律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新纪办)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