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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小金库”

发布时间:2012-12-11 10:34:11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江永县把规范票据使用、强化非税收入管理、严厉查处“小金库”案件,作为治理“小金库”的重要措施。一是落实票据责任。规定单位财务主管负责人为票据管理第一责任人,单位报账员为兼职票据专管员,乡镇财税所长、票据管理员为票据管理直接责任人。二是规范收费行为。规定必须依照省财政、物价或法律法规授权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实行公示,才能收费。填开票据必须做到内容齐全。同时,严禁混用票据,罚没收入、社会抚养费等专项收入必须开具专用收据。三是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收费资金当日足额解缴财政专户,严禁设立收入过渡户。乡镇严格执行零户统管、“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同步等规定。四是强化监督查处。明确规定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等违纪行为,由监察、审计、物价、财政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重点把8类单位列为“小金库”重点清查对象:非税收入比较多的单位;其他收入比较多的单位;有资金分配权和再分配权的单位;挂靠机关单位的学会、协会等团体组织;机关自办实体未完全脱钩的或形式上已经脱钩但实际上没有脱钩的单位;领用过财政票据的机关事业单位;未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自查的单位;有举报线索的被举报单位。今年1至9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部门共检查136个单位,查出“小金库”资金222.46万元。目前已追缴和处罚财政资金25.89万元,纠正违规资金196.6万元,2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诫勉谈话13人。(江纪办)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