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纪委树立“大案管”意识,积极拓展案件管理职能,把案件管理纳入查办案件之中,纳入反腐倡廉全局工作之中,努力开创具有自身特色的案件管理新模式。
一是转变工作观念,树立“大案管”意识。县纪委注重发挥案件管理工作的职能作用,转变传统观念,树立“大案管”意识,即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延伸;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延伸;由单一职能向综合职能延伸。把案件管理渗入到查办案件的每一环节,总结交流案件管理经验,以案件管理指导和协调办案工作,进而增强整体功能,把案件管理纳入反腐倡廉全局工作之中。
二是加强案管力度,落实管理责任。县纪委成立以主管案件副书记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信访室、纪检室、审理室主任和案管员为成员的案件管理领导小组,每个季度召开一次案管领导小组会议以加强案件管理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案管工作制度,采取“三项措施”,即建立案件案源线索定向排查制度;建立办案人员人才库;加强督促指导,促进乡镇办案。规定案管员除按规章制度管理好案件资料外,还要经常到业务室和基层纪检部门了解案件的调查进展情况。案管员每个季度都要作一次案件统计分析,分析案件的来源、特点、查办进展等情况,使案件管理工作在查办案件中真正起到参谋、助手的作用。
三是深入剖析案例,发挥警示作用。在案件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首先做好典型案例剖析;其次重视案件警示作用;再是实行要案通报制。针对群众关注的大要案向社会公开发布。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真正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以获得社会的好评和群众的支持,形成较好的反腐倡廉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今年上半年,我县共初查初核违纪案件线索16件19人,立案查处16件,已结案13件。其中县纪委自办案件3件,县直单位立案5件,乡镇立案8件,查处有影响的大要案件2件。所立案件中,党纪立案12件15人,政纪立案6件6人。涉及科级干部2人,科以下党员干部17人,共收缴违纪金额25万元。(东纪办)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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