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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以五项制度完善案件查办协作机制建设

发布时间:2012-12-11 10:33:06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为进一步完善案件查办协作机制建设,推动案件查办及时准确,江永坚持“五项制度”。

一是坚持联席会议制度。纪检、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审计等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

二是坚持线索移送制度。各单位每季度互相移送线索一次,遇重大复杂案件时及时移送。

三是坚持协作办案制度。对党纪、政纪、法纪交叉的大案要案查处时,由重大复杂案件协调中心统一组织协调,综合利用各种办案资源,采取联合办案、协同取证等形式,最大限度地保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四是坚持信息反馈制度,各单位对移送案件及时进行审查,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并在办结后及时将处理结果向原移送单位作出反馈。

五是建立案件查办人才库制度。把纪检、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审计等各单位优秀办案人员的各方面信息纳入库中,根据案情需要由重大复杂案件协调中心统一调度,迅速组成适应案情、工作得力的专案组,以进一步整合办案力量,形成办案合力。(江纪宣)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