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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述职不合格者一年内不得提拔

发布时间:2012-12-11 10:32:13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日前,市纪委制定出台的《2008年县处级党政正职述职述廉工作方案》中规定,对述职述廉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的县处级党政正职干部,当年不能评先评优,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2008年述职述廉对象包括2个县和3个市直单位党政正职。即祁阳和新田的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市规划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3个局的党组书记、局长。述职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单位的作风建设情况;贯彻民主集中制、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即本人在所管辖范围内做了哪些工作、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工作中的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述廉的主要内容包括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及其他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执行收入申报和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制度情况;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的情况;本人作风建设情况;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整个述职述廉按照“收集意见、廉情公示、公开陈述与民主测评、整改提高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对述职述廉对象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进行测评,测评结果连同述职述廉报告一起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并统一报市委。述职述廉报告、测评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和提拔重用的依据。(党风室)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