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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严格防汛抗灾工作责任追究

发布时间:2012-12-11 10:31:59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为进一步做好防汛抗灾工作,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在设计洪水标准内不垮一库一坝,确保在山洪地质灾害发生时不出现人员伤亡,近日,道县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进一步严格防汛抗灾工作责任追究。

一是严肃政令。在防汛抗灾中,各级各部门必须服从调度,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对临危退缩或临阵脱逃的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一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不听指挥、推诿扯皮的党员、干部或职工,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因防汛抗灾工作需要到相关单位抽人、调车、调用物资时,单位一把手不服从的就地免职,当事人不服从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二是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防汛抗灾工作的职责要求,制定工作预案,严格实行岗位、地段和部门责任制,对无工作预案,责任不明确,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党政一把手就地免职,并追究相关法律和纪律责任。

三是加强值班。防汛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单位主要领导和防汛工作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紧急时期,水库、骨干山塘、河堤河坝、山洪易发区、电站、学校、县城城区等重点部位要按责任分工实行24小时巡查守护制度。不按规定值班备勤的,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四是畅通信息。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准确、客观地逐级上报防汛抗灾信息及工作情况,出现虚报、迟报、瞒报和漏报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任何单位和人员均不得随意对外发布不准确信息,造成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五是忠于职守。各级各部门干部要恪尽职守,特别是各级领导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一律开除公职,并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是严格请假制度。防汛期间务必按要求坚守工作岗位,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未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一律不准外出。凡擅自脱岗离岗人员,是领导干部的一律就地免职,是一般干部职工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七是加强督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对在防汛抗灾工作中维护政令畅通不力、失职渎职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严肃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道纪宣)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