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党风廉政办公室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要求,对全县各级各单位的小车编制重新进行了核定,对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小车逐台建档,实行定车、定型、定号管理。要求符合配置小车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配车标准,不得提高配车档次。凡有小车编制的单位,必须制订小车管理使用制度,不得为单位主要领导配备专车。(江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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