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永州市广告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在冷水滩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唐松成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董石桂主持会议,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市级新闻体以及各广告公司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省开展广告专项整治动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全市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这次会议的召开,正式吹响了全市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号角。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广告业持续稳定发展,广告产业规模增长较快,仅2007年经营额已过亿元大关,成为了全市第三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受市场经济负面因素的影响,一些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密切相关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广告虚假违法现象屡禁不止,不仅误导了消费者,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影响了媒体的公信度,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据市工商部门统计,自2005年以来,市直相关主管单位先后共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51件。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更好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全市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处级联席会议,处级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唐松成和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董石桂,并决定于今年4月中旬至12月中旬在全市深入开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这次广告专项整治以虚假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为重点,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4月18日—5月1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制订整治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通过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营造积极的舆论气氛;第二阶段,从5月15日—6月15日为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各媒体、各广告经营单位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医疗机构等广告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第三阶段,从6月15日—11月15日为督促检查和重点查处阶段,市广告整治处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将依据职责,进一步督促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广告主建立健全广告主建立健全广告审查员制度、广告审查制度、制作发布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度;第四阶段,从11月15日—12月15日为总结分析阶段,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和分析。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的,要依据国家出台的《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停止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业务实施意见》,公告一批严重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等广告;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造成恶劣影响的媒体、广告公司、广告主和网站经营者采取停止广告经营资格、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关闭网站、撤销广告批准文号和产品下柜等强力措施;对造成严重后果,达到追诉标准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有关责任人员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处理,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市纪纠)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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