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学习,打牢基础。在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学的同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每月政治理论学习的主题和业务知识学习的具体内容,每周组织开展1次集体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围绕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开展,始终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能够把握大局、与党委和政府在政治上保持一致、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每次业务知识学习,都由区纪委相关室确定专人提前准备,起草讲稿,进行辅导以提高学习实效,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能力。
二是强化考核,夯实责任。区纪委对各室及全体人员2007年工作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在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的同时,对名列后进位次的室和工作人员开展提醒谈话,扣减年终责任制考核奖。进一步修订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各室、每个工作人员2008年度目标任务及岗位职责,提出奖惩措施。
三是健全制度,严格管理。区纪委、监察局修订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12项,对工作、作风、纪律等做出严格规定,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规定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每季度向区纪委汇报一次工作,接受区纪委评议和指导。为了加大办案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了《基层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奖惩暂行办法》,规定对全区考评为前三名的乡镇和区直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表彰奖励,考核为末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区纪委写出书面检讨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为末位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是鼓励创新,争创亮点。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中提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内容等方面积极开展创新,努力在工作中创出亮点。对纪委各室承担的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及市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表彰奖励的,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予以加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在总结工作经验、开展调查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稿件被市级以上机关刊物采用的,按级别予以物质奖励,在目标责任考核时予以加分。(唐玉柏)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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