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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六项制度创新维稳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2-12-11 10:30:51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针对当前维稳工作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新动向,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创新工作机制,制定六项制度加强维稳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处理,确保各类群体性事件、群众集访和安全事故得到稳妥处置,确保全县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一、定期排查分析制度。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要求,切实做到县里一月一排查,乡镇场等基层单位一旬一排查。乡镇场、各单位维稳办每月统计上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包案责任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情况统计表》、《群众集体上访及群体性事件报表》和《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台帐》,每个季度统计上报《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台帐》。

二、突出不稳定问题交办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突出不稳定问题,各级维稳办每季度集中交办一次,问题紧急的,随时交办,督促责任部门限期进行化解、处置。

三、重大隐患警示销号制度。对重大不稳定隐患实行警示制度,发放《警示通知书》,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排除和整改。同时,对重大隐患的调处化解实行销号制度,做到发生一起,调处一起,销号一起。不能销号的要说明原因。

四、情况通报制度。县维稳办对各乡镇场和县直单位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以及来县到市赴省进京群体上访,每起都要进行通报,对特殊防护期的维稳工作情况,做到事后结账、综合通报。

五、领导包案制度。包案领导对所包案件要做到亲自听取案情汇报或查阅案卷,亲自研究处理意见,亲自把关审核材料,亲自找重点工作对象谈话教育,亲自督促处理意见的落实。问题不解决,隐患未消除,人员不息访,责任不变更。

六、重大事项催办督办制度。对交办的突出问题,原则上要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组进行督查。对重大矛盾隐患,进行专项督查。通过督查督办,推动工作措施落实和工作平衡开展。(江纪宣)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