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办信工作会议和永州市信访局《关于开展“公开办信”活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新田县建立健全四项制度,扎实开展“公开办信”活动。
一是首问责任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具体承办来信的经办人为“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人对受理、办理的两个环节的工作负全责。
二是见面制度。对于群众来信办理结果,要与来信人见面。
三是听证制度。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来信事项,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视情况举行听证或根据来信人申请进行复查复核,增加办信工作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四是协调配合制度。各乡镇、县直局以上单位主动与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行政复议机关建立处理来信问题的协调配合制度,正确引导群众依法解决涉诉事项。通过上述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全县办信工作真正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解决来信问题的调处机制。(新纪办)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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