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蓝山县紧扣任前、任中、离任三个环节,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全程监督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任前警廉。对拟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实行为期一周的任前廉政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建立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岗前廉政谈话,通过讲方针、谈形势、摆问题、交任务、提要求,上好反腐倡廉第一课,早敲警钟,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工作作风。2007年,共对171名所拟任前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教育。
二是任中评廉考廉。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组织科级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量化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任务要求。年底开展述廉评廉工作,科级领导干部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公开述廉,接受群众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做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是离任审廉。量化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廉政状况,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对离任的领导干部,对其在任时的经济责任、债权债务、固定资产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评价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蓝纪办)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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