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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强化“四个监督” 严格救灾物资监管

发布时间:2012-12-11 10:29:4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为确保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促进灾后重建工作,江永县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加强救灾物资的管理和使用。

一是加强组织监督。该县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委组织部、民政、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救灾物资监督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制度监督。为加强对救灾资金的管理,该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对救灾应急款物发放使用监督管理的办法》,对救灾物资的使用范围、拨付程序、使用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以保证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发挥最大效益。

三是加强群众监督。该县进一步加大救灾款物发放、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把救灾物资的发放情况在各级政务、村级公开栏中张榜公示,由县公示到乡镇、由乡镇公示到村、由村公示到组、由组公示到户,依照程序严格发放,每发放一户都要求签字或按手印,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使救灾物资发放、使用做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确保救济和捐助款物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最大范围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四是加强纪律监督。该县派出6个专项督查组经常深入受灾地区、受灾群众中了解、检查中央、省、市关于抗寒救灾工作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救灾资金、物资调拨、分配、使用情况,对截留、挪用、私分救灾资金、物资的行为从重从严查处。

截止目前,该县共下发救济款100万元、救灾大米115吨、食用油2吨、衣被4000多件、25顶帐篷,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因灾饿死人或外出乞讨现象。( 莫胜王善松)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