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春季开学之际,宁远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教育、物价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活动,通过“四查四纠”规范教育收费。
一查“一费制”政策的贯彻落实,纠正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二查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贯彻执行,纠正票据不规范、收费卡不真实、自愿项目不自愿等行为;三查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纠正公示与收取脱钩,收费与上学、发书脱钩等行为;四查救灾保学措施的落实,纠正违规收取各种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等行为,切实减轻群众负担,防止学生因灾辍学。同时,严格工作纪律,对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即时清退,对实施教育乱收费的学校校长一律免职,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一律曝光。(宁纪办)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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