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2008年春季中小学收费,东安县加强领导,强化监管,周密部署,保证学校不发生一起乱收费行为。
一是建立领导责任制。春季开学前,东安县教育局召开各学校校长专题会议,对省定收费标准进行学习、传达,并同各学校签订了治理教育乱收费目标责任书,实行责任追究,要求各学校统一制作收费标示牌,悬挂在学校醒目的位置,让家长“明白交费”。
二是严格规范管理。县教育局、物价局、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对学校收费标准进行了严格规定,取消了四项涉及中小学生的收费,即在继续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的基础上,取消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的课本费、作业本费和搭餐费项目,取消原向跨县(市、区)就读学生收取的借读费项目。同时,还加强了对住宿费、伙食费等保留收费项目的管理。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县纪委、监察局、物价局、教育局等组成联合检查组,分赴各学校检查落实情况,重点对收费标准、收费公示、票据使用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各中小学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对收取的住宿费、伙食费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学校向学生变相收费和搭车收费。(邓海祥)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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