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初,零陵区为规范全区公务用车编制、配备和使用管理,区纪委监察局会同区财政局、编办对全区公务车进行调查摸底,区纪委将各单位上报的车辆情况汇总后同区国资办进行了进一步核实。2007年11月21日,零陵区两办印发了《永州市零陵区公务用车编制配备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零办发[2007]31号),核定了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编制,全区有公务车编制的单位126个,车辆编制272台。经清理全区超编制单位14个,超编公务车20辆;有编制没有车辆单位13个,共缺车13台。各单位已将超编车辆交区国资办统一管理,并将对上述超编车辆分别予以没收、拍卖、罚款、调剂使用等处理。对严重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纪律处分。〈零纪办〉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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