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东安县纪委把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维护上访人切身利益放在工作首位,积极推行信访听证制度,在解决问题的同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听证制度共分三步进行。
一是审查定责。县纪委就调查是否深入细致、证据是否充分、依据政策法规是否恰当,处理结果是否合理合法及听证预案是否严密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听证会召开前明确所有参加听证的人员的责任,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严格按程序依纪依法进行听证的实行责任追究。
二是质询说明。在听证会上,信访人就反映的问题进行陈述并质询,承办人就调查信访问题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政策法规及处理意见进行通报,并就有争议的事实、依据、处理意见作出解答和说明。
三是公示回访。对听证会形成的最终结论及处理意见在信访问题发生单位进行公示,特别对一些带有普遍性问题的信访,注意扩大听证结论的宣传面,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另外,案件承办人和有关人员在听证会结束后的一周内必须对参加听证的信访件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听证结论落实情况和公示后群众的反应情况。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共对起疑难信访案件进行了听证,全部一次结案,全县纪检信访总量比去年同期下降。(唐守艮)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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