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县、乡人大、政府和县政协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蓝山县采取强有力措施,从三个方面加强换届选举监督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强化自我监督。要求各部门单位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市、县、乡人大、政府和市、县政协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规、通知精神,切实提高执行各项选举法规的自觉性。
二是依法依规办事,强化纪律监督。要求各部门单位及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各项选举纪律,不作出任何违背选举法规的决定,不以任何借口干扰换届选举工作。尊重代表的权利,不公开或私下干扰、侵犯代表的意志和权利。严禁以请客、送礼、许愿等形式笼络代表拉选票;严禁利用网络、传单、标语、信件等形式,造谣惑众,诽谤他人;严禁拉帮结派,搞地方主义和小团体主义;严禁发放和收送各种礼品、纪念品。
三是加强检查力度,强化职能监督。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加大纪律检查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配合人大、政府、政协搞好换届选举工作。把监督检查贯穿于整个换届选举的全过程,并突出抓好代表的酝酿、选举、考察考核、提拔使用、代表大会召开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做到早打招呼,提前预防。实行领导干部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范围。严肃查处违反换届选举纪律规定、搞不正之风的人和事,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顺利进行。(蓝纪宣)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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