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提高各纪检监察组织对信息工作的重视程度,江永县纪委在出台纪检监察信息考核制度的同时,加大对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明确规定:
一是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完不成年度信息工作责任目标任务的,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在年终考核中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各责任制单位完不成信息目标任务的,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时不得评定为优秀单位;
三是委局机关8个科室完不成信息考核任务的,在年底争先创优活动中不得评定为先进科室;
四是当年度信息考核在全市排名明显落后的,将对信息员实行诫勉谈话并予以岗位调整。(江纪宣)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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