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审计范围。在加强对县直部门、乡(镇)党委政府的正职领导干部审计的基础上重视对重要经济部门负责人和副科级二级机构负责人的审计,在开展一级机构经责审计的同时,将审计范围延伸至二级机构。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在审计项目安排上,审计部门与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之间通过联席会议做到信息互通;在扩大审计覆盖面上,审计部门注重指导职能机构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在审计力量整合上,组织、人事部门及时协调其他单位专业财务人员参与审计。
三是发挥审计结果效应。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先审后离、离任必审,先审后任、突出任中审计”的原则。纪检监察部门把审计结果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组织人事部门把审计结果作为考核、考察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江纪宣)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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