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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从四个方面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

发布时间:2012-12-11 10:24:31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使《规定》深入人心。 该县通过转发文件、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播出,把《规定》和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传达到国家工作人员中的每一名共产党员,使每一名党员都能够熟悉《规定》的内容,知道《规定》的政策界限和有关时间界限,了解违反《规定》的严重后果,从而提高防范权钱交易行为发生的警惕性和贯彻实施《规定》的自觉性;

二是准确把握政策,认真稳妥地做好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 对全县党员干部发放自查自纠表格,要求其在6月22日前对照《规定》所列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把表格交县纪委党风室。党员存在《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督促其在6月底之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向党的有关组织书面报告情况,说清有关问题,并坚决立即纠正。对在规定期限内主动说清问题并积极纠正的,可从宽处理;

三是加大执纪力度,严肃查处各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对那些已经掌握有一定证据,而本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向组织说清问题者,特别是销毁证据、转移赃款赃物、订立攻守同盟的,及时采取措施,从严查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四是把贯彻落实《规定》与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活动紧密结合,相互促进。 设立举报电话(县纪委的举报电话为:2216734),畅通信访举报等监督渠道,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