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对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好群众的监督作用,近日,双牌县制定并实行了《经济环境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对于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不良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投诉,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实行重奖,奖励资金由被举报单位支付。举报内容包括:行政执法人员滥用权力、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索拿卡要和人情执法的行为; “四乱”即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行为;违反行政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的行为;行政执法部门违背招商引资政策和工业园区“十不准”规定以及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行为。
同时,双牌县对署实名投诉或举报实行了三项承诺: 一是举报人可采用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进行实名投诉或举报,对署实名投诉或举报实行有投(报)必查,优先办理,在收到投诉或举报后的一周内予以登记、提出办理意见,并将受理情况及调查时限告知投诉或举报人。 二是对署实名投诉或举报的问题,无论查实与否,县优化办和行政效能监察室如实向投诉或举报人回告。回告一般采用书面回告的方式进行。 三是对署实名的投诉或举报严格保密。凡署实名的投诉或举报件均作为特殊密件由专人负责登记建档管理,对泄露举报内容及举报人员秘密的,追究其相关责任。(双纪宣)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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