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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办案实行“五抓五坚持”

发布时间:2012-12-11 10:12:04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江永县纪委监察局始终把提高案件质量放在重要位置,实行了“五抓五坚持”的办案方法,使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不断得到提高。近5年来,所查处的224起案件,未发生一起畸轻畸重或申诉改处的。

这“五抓五坚持”的主要内容是:

1、领导抓,抓领导,坚持“四个负责制”。即常委分工包片负责制;室主任履行本室工作职能负责制;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查案负责制;承办人对案件基本事实和卷宗质量负责制。

2、抓自办案件的审理,坚持“三严”。要求:认真核实证据材料,严把事实关;坚持依据政策法规,严把定性关;坚持正确运用条规,严把量纪关。

3、抓基层党委(纪委)所办案件的协审,坚持“两个及时”。对基层党委办的待处理案件,由案件审理小组的同志带着全部材料到县纪委监察局来协审时,坚持及时审阅,认真梳理每一份证据材料,当面指出证据和手续材料的不足之处,并对每件经过协审的案件逐一填写案件协审登记表,并入卷宗;基层纪委在查处案件遇到疑难问题时,县纪委监察局坚持及时派人深入实地解决问题,面对面地帮助指导办案。

4、抓案件立卷后的互查,坚持“二定一评”。一是定时间定人员,在每年的一季度内确定3天时间,组织全县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分组进行互查,每组确定一名纪检监察机关有办案经验的同志为组长,对互查中发现的面上问题及时指出,交流提高;二是定检查内容,按照办案要求,将检查内容分解成若干小项,加以量化,制成表格,互查时逐一填写,逐项记分;一评就是集体讨论,统一评议,件件打分,最后将检查评比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在系统内通报。

5、抓审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坚持落实“六项工作制度”。即:案件审理人员业务学习制度;案件集体审议制度;案件受理登记制度;移送上报案件补查、补证登记制度;基层案件督促检查制度;案件处理回访回复制度。(江永纪委办)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