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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纪委监察局狠抓目标管理促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2-12-11 10:12:04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对乡镇纪委和县直单位纪检组(纪委)实行岗位目标考核,促进干部作风建设。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将2007年定为“狠抓工作落实和作风建设年”的号召,江华县纪委监察局坚持改革创新、突出重点考核与全面考核、定性与定量、平时与年终、自评与督查评比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系统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狠抓作风建设,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反腐倡廉、服务大局的能力与水平。

重点考核党委(党组)重视和政府(行政)主抓、查办案件、党风廉政建设、纠风、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与优化环境、信访、宣传教育、班子建设和队伍管理等十项工作,乡镇实行1000分制,县直单位实行200分制。对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实行奖励。乡镇纪委单项工作被评为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先进的,分别给予该项基本分的100%、60%、20%、10%的加分。工作经验或创新做法在全国得到推介的加100分,在全省得到推介的加50分,在全市得到推介的加20分,在全县得到推介的加10分。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出现差错的相应减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先资格: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到上级党委、政府或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批评的;②领导班子成员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机关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出现严重问题或违纪违法受到刑事追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③在办案中出现重大违纪违规事件的。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对获得优胜单位的进行表彰。对考核综合得分排名在末三位的,县纪委、县监察局领导对党组(党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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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