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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春季起全面免除学生杂费

发布时间:2012-12-11 09:29:27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2月12日,永州市物价局、永州市财政局、永州市教育局联合发出通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学校,从2007年春季起全面免除学生杂费,包括原规定小学和初中每生每期的基本杂费,以及科技活动费、帮困保学费、预防体检费、学生守则及证徽费和信息技术教育费等。

2007年全市免杂费范围为冷水滩、零陵两区农村和其他县(场)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同时,将由于统计口径原因造成冷、零两区填报在“城市”范围的农村学生,以及当地政府委托承办义务教育并执行公办教育收费标准的民办学校学生,也纳入新机制改革范围,享受免杂费政策。对按规定免杂费的学生,任何地方和学校均不得先收后返。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学校,免收学生杂费以后的“一费制”标准由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构成,但对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不得收取课本费。课本费由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用书目录、结合全市实际征订的课本版本和使用实验课本与非实验课本的实际情况,根据省物价局核定的课本价格,在不超过省里规定的课本费标准的前提下核定。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学校,只准执行黑白版课本费标准,位于县城的学校可选择执行彩版课本费标准,个别经济发达地区群众有承受能力的,经省物价、财政、教育部门批准后可执行彩版课本费标准。

作业本费标准除课堂作业本价格外,其余项目的具体价格都是根据省物价局公布的价格核定的。有关出版发行机构要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核定的价格和国家规定的课本技术质量标准,保证出版印刷质量,组织好作业本的出版和供应,确保课前到书。凡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或未经省物价局核定价格的,物价部门应按乱收费查处。

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一费制”标准不再执行。

附件一:2007年春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学校收费标准表

附件二:2007年春季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学校收费标准表

附: 永州市纠风办举报电话 8359052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