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1月23日讯 春节即将来临,为树立节日清廉之风,源头预防党员干部“节日病”,零陵区“四法”筑牢防腐大堤。
一是教育引导法。春节前,在全区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等党纪政纪条规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重温“五个严禁、17个不准、五个一律”规定、重读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制度规定,从而进一步增强干部廉洁自律的主动性,敲响防腐拒变的警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弘扬清风正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全力营造清正廉洁的节日氛围。
二是亲情提示法。春节前,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向全区1200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家属发出《致党员领导干部家属的一封信》,促进家属当好党员干部的“贤内助”,督促党员干部正确看待权力观、名利观,慎用权力、不存私心、不谋私利,牢固树立起“勤政廉政”新形象,把好廉洁自律的“家门”,充分发挥家属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作用。
三是内外监督法。坚持内部督察和外部监督相结合,进一步树立好党员干部的公众形象。一是强化监督力度,使党员干部“不敢腐败”,区纪委监察局在春节期间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纠正,并按制度严肃处理,同时还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使广大党员干部的行为时时处在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是节前与30余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保持24小时电话联系,开通监督热线电话,对全区的公车使用、公款消费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反馈。
四是制度强责法。下发了《关于加强2012年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强调“六严禁”:即严禁违规违纪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公车私用、违规私驾公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在下属单位和其它单位报销个人费用。对违规违纪行为尤其是顶风违纪案件从严从重查处。(零陵区纪委办公室 唐顺科)
来源:永州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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