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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六项铁举”抓春节期间廉洁自律

发布时间:2013-01-28 16:04:3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本网1月28日讯    2013年春节将至,为严格执行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省委改进工作作风“约法九章”、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意见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确保全市公安民警度过一个欢乐、祥和、节俭、廉洁的春节。近日,市公安局制定“六项措施”狠抓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一、严守政治纪律、警务纪律,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泄露党和国家秘密、警务秘密。 

二、严禁下级公安机关以汇报工作为由到上级公安机关拜年。严禁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三、非重大警务部署,严禁上级公安机关到下级公安机关开展检查、考核、评比等活动。 

四、严禁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五、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向辖区单位、企业和个人摊派各种费用。 

六、严禁参与赌博、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车、携枪饮酒等违反“五条禁令”行为。

市公安局重申: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市公安局纪委  张建民)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