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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推出改进工作作风“十项规定”

发布时间:2013-02-25 18:29:58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本网2月25日讯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近日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十项规定”。

改进调查研究。调研中一律在食堂或住宿酒店吃工作餐、自助餐,不摆香烟和水果,不饮酒,不得接受下级的有价证券和土特产等,住宿费一律按标准自行结付。精简会议活动。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小范围开的会议不扩大范围开;非重大、紧急会议,不在休息时间开。全市性会议不超过半天,市局召开的视频会议不超过60分钟,局属单位召开的视频会议不超过30分钟。严禁摊派和转嫁会议经费、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规范考核评比。要求以日常考评为主,一般情况不组织集中考评和实地考评,确需集中时间实地考评的项目,采取统一组织,一次性完成。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接待管理制度,落实接待标准,严控公务接待费用,减少陪餐人员,住宿、就餐一律安排在市局机关招待所;市内之间的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公务接待费用实行月通报制度,主动接受监督。严禁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消费娱乐休闲、健身活动;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补贴、实物和有价证券等。严格公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购置和更新公车限于国产自主品牌汽车,新购的一般的公务用车排气量不超过1.8L、价格在18万元以内。此外,还对改进宣传报道、规范学习考察、强化监督检查等作出了严格规定,要求每年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市公安局   郑勇、王亚珉、张建民)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