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举报电话:12388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廉政新闻 > 正文

零陵“五个一律”给公务用车上“紧箍咒”

发布时间:2013-03-11 17:17:39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本网3月11日讯    日前,零陵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邓扬中在全区党风廉政工作会上宣布从即日起,对全区公务用车一律实行“一车一卡”、一律不再报销油票、一律帖印公车标识、一律配备专门驾驶员、一律购置国产车等“五个一律”深受社会广泛好评。

零陵区从即日起对公务用车“一车一卡”、不再报销油票,区公车办将定期到财政报帐大厅抽查复查,所有公务用车由区纪委负责制作公务用车标识发给各单位,统一粘贴到公务用车(含临时租用车辆)的前拦风玻璃指定位置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未张贴标识和人为破坏标识,导致无法识别公务车辆的单位,第一次对单位通报批评,第二次责令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并对主要领导进行问责,第三次责令单位主要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并取消单位和主要领导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所有公务用车一律由指令司机驾驶,违者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并按1分/人次标准扣减单位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分值。年内两次违规者,取消个人及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私驾公车造成损坏、丢失的,其经济损失一律由驾驶者负担,并对其进行严肃处理。用公车与他人私车互换驾驶,按私驾公车论处。酒后驾车的,是领导干部的一律予以免职,不是领导干部的公职人员,当年年度考核一律评为不称职,并依纪依法处理。规范公务用车,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租用)公务用车和豪华装修车辆。对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豪华内饰的,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书面检查、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调整岗位处理。情节严重,追究其党政纪责任。同时实行公车台账管理,将每台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信息,报送区公车办备案,实行24小时“千里眼”监管。(零纪宣  蒋素琴)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