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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四措”并举,提升机关效能

发布时间:2013-04-24 10:28:00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改进干部作风,江永县“四措”并举,狠抓效能建设,提升机关效能。

一是规范机关内部权力运行制度。从规范行政机关对内行使的管理权入手,重点规范人权、财权、物权、事权。通过梳理权力目录、优化内部流程、查纠廉政风险、健全完善制度、抓好公开运行、强化问责追究等六个工作环节,切实规范机关内部管理权力,促进机关部门内部管理水平提高,有效提升机关效能。

二是实行单位“一把手”公开承诺制。单位行政“一把手”按照《江永县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县电视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承诺,并要求单位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诺必行、行必果,切实抓好践诺环节。目前,全县所有乡镇场与县直单位的“一把手”都进行了公开承诺。

三是坚持“满意不满意单位”测评机制。将全县127个单位分为四类,通过集中测评、县级领导测评、有效投诉考核等方式进行测评。在测评中综合排前三名的为“满意单位”,排名第一的为先进单位,给以一定物质奖励;排名倒数第一的为“不满意单位”,予以黄牌警告,对连续两年倒数第一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予以免职处理。

四是强化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进一步加强网上平台建设和应用,要求各单位在网上平台公开申报、受理和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有关事项,让行政行为在阳光下运行,有效杜绝了行政“慢作为”和“不作为”的问题。同时,强化系统应用数据的申报,县监察局加强对系统应用工作的督查、督办,将系统应用工作纳入到各部门的绩效评估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当中。(江永县纪委  冼荣军)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