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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县:重奖实名举报 打击非法采矿 保护湘江之源

发布时间:2013-04-25 11:48:55来源:永州廉政网编辑:yzlzw阅读更多

为规范全县矿山开采秩序,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东安县发布《公告》和《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对以真实姓名、确切联系方式向县纪委监察局或县人民检察院举报的有功人员给予重奖。具体规定如下:

(一)举报的违纪违法事项,经查处,对追缴、没收违纪违法款在100万元以下的,按追缴、没收违纪违法款的10%以内给予奖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1000万元以下的,按追缴、没收违纪违法款的1%以内给予奖励;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5%给予奖励。

(二)举报的违纪违法事项,经查处,虽未追缴或没收违纪违法款,但使被举报人受到党内撤职或行政撤职以上或受到刑事处罚的和对突破重大案件起重要作用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酌情给予人民币5000元以下奖励。

(三)举报奖励实行一案一奖,每案总奖金一般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举报所涉违纪违法金额特别巨大的,经研究批准,可以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给予奖励,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对同一事项、同一案件的举报奖励为一次性奖励,不重复发放举报奖金,多人举报同一事项(对象),原则上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立案机关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其他举报人提供了新情况且对查清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的,可一并给予奖励。联名举报的,按单项举报的标准计算奖金。(唐邵华)

  来源:永州廉政网
  编辑:yzlzw